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及值班安排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7/03/30

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

  根据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通知精神,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周六)正常上班。

  节假日期间,每位员工须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认真、详实地做好值班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同时要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力度,做好防火、防盗等各类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各部门和子公司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纪委“十条禁令”,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所有公务车辆一律定点停放,车辆钥匙明确专人集中管理。确因公务需要用车,须经公司领导书面批准。

  特此通知。  


集团公司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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