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合政〔2017〕62号)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7/05/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第8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的若干规定》《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合肥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合肥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2017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2017年合肥市促进自主创新政策》《2017年合肥市促进农业发展政策》《2017年合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2017年合肥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即1个规定、3个管理办法和5项具体政策,简称“1+3+5”政策体系)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资金兑现。市各政策执行部门要本着兑现资金总量控制和兑现流程简便、快捷、高效的原则,根据联合审核机制要求,严格按照每个条款既定的兑现时间,及时兑现资金。5项具体政策牵头部门要确保在7月份、9月份、11月份各组织一次集中兑现,并于11月底对年度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盘点,合理调整安排。市财政局要强化指导督促。

  二、发挥基金实效。市国资委会同市属国资平台公司按照“一个产业配套一个基金”的要求,积极打造支持先进制造业等实体经济发展的基金丛林,有效撬动社会资本,及时将资金投入到具体企业或项目,切实发挥基金实效。

  三、加强配套联动。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对照市政策承接建议清单,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做好小额奖补政策承接工作,形成错位扶持、协同发力、共同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布局。具体承接情况报市财政局备案。

  四、严格绩效考评。市各产业政策执行部门要严格落实政策绩效评价要求,按时对年度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告市政府,作为以后年度政策修订的依据。市财政局对政策体系整体执行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五、强化政策宣传。市财政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各产业政策执行部门以及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加强政策的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让广大市场主体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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