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合政〔2016〕35号)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6/05/2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的若干规定》、《合肥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合肥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合肥市财政资金“借转补”管理办法》和修订后的《2016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2016年合肥市促进自主创新政策》、《2016年合肥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政策》、《2016年合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2016年合肥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即1个若干规定、3个管理办法和5项具体政策,简称“1+3+5”政策体系)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联合审核。建立由市各政策执行部门牵头,市审计、财政、发改、招商等部门参与,相关县(市)区、开发区配合的政策联合审核机制。各政策执行部门要履行牵头责任,参与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提高审核效率,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公平公正。

  二、加强配套联动。市各政策执行部门要抓紧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把握好政策兑现的尺度和节奏。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对照市政策承接建议清单,结合实际,有效承接,承接面至少达到70%,与市级政策形成联动。具体承接情况报市财政局备案。

  三、加快资金兑现。市各政策执行部门要本着简便、快捷、高效的原则,优化政策资金兑现流程及相关印证材料,加密政策资金兑现频率,确保上半年、三季度和年底各兑现一次。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落实好本地承接政策的资金兑现。2016年11月要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盘点,对不能执行的政策资金,合理调整安排。市财政局要加强指导督促。

  四、扩大宣传引导。市财政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各政策执行部门以及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加强政策的宣传解读,讲清楚政策,说明白流程,扩大政策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让广大市场主体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

  五、严格绩效考评。市各政策执行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估,既要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强化跟踪问效,又要在年度政策执行完毕时全面盘点政策绩效,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动态调整、不断完善。市审计局要强化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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