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家!2021年度合肥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结果公布

作者:阮凤娟来源:风险管理部发布时间:2022/08/09

  为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关于开展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合政秘〔2021〕79号)《合肥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办法(试行)》(合亩均办〔2022〕2号)文件规定,经评审,公布了2021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结果,合肥高投25家投资企业取得优质亩均效益评价结果。

A类企业:

伏达半导体(合肥)有限公司

安徽中科海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宏晶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清新互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中科光博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庆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芯谷微电子有限公司

合肥矽景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至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中科中涣防务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B类企业:

安徽普氏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屹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一一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微纳感知(合肥)技术有限公司

合肥天一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丰蓝电器有限公司

铁科创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探奥自动化有限公司

科希曼电器有限公司

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安徽启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C类企业:

合肥万豪能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博侃电气(合肥)有限公司

   “亩均论英雄”改革是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抓手。按照省亩均办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范围逐步实施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强化结果综合运用,将“亩均效益评价”作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的关键举措,发挥亩均效益改革牵引性作用,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引导企业提质扩量增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新闻延展:

  面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占地5亩及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实施评价。其中,对初创企业、重大项目建设期企业,及其他暂不适宜纳入评价的企业,设置不超过3年的过渡期,确有必要的可在过渡期外再适当延长;电力、热力、燃气、水生产和供应业,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公益性企业列入免评企业。逐步覆盖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省级以上开发园区。

  A类企业原则上按110%比例享受市级财政政策,并优先推荐国家、省级相关政策;B类企业继续按100%比例享受市级财政政策、特别先进的项目向上推荐争取;C类企业原则上按70%比例享受市级财政政策(不包括补偿性财政政策)、不向上推荐争取;D类企业原则上不得享受市级财政奖励政策(不包括补偿性财政政策)、不向上推荐争取。不列入亩均效益评价范围的企业,按原比例享受市级政策。各县(市)区、开发区依据区域内评价结果,参照或适当修改比例执行。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