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风控管理部 中科离子发布时间:2020/10/29
近日,产业基金投资企业合肥中科离子医学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离子”)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颁发的Ⅰ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标志着公司正式具备生产研发、销售(含建造)、使用该类型质子治疗系统的辐射安全资质。
根据《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生产、销售、使用加速器等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申请获取辐射安全许可证方可开展放射性工作。
基于《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的批复要求,中科离子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进行超导质子治疗系统的集成区建设工作,并于2019年第一次提交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在省生态环境厅和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多次现场指导和答疑支持下,历经生态环境部和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组织的技术审评、现场核查、专家委员会咨询审议、会议审议等流程,于2020年10月19日通过最终审核,由生态环境部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
目前,中科离子研制的国产超导质子治疗系统的加速器子系统已集成装配完毕,其他各子系统已完成独立调试,接下来将全面开展束流调试工作。